林森(1868年2月17日—1943年8月1日)
作者:智效民
来源:新浪网
1979年,中共中央对曾经担任过国民政府主席的林森做出新的评价,认为他是“著名的老一辈民主革命家”,“为中国人民做了许多好事,中国共产党是不会忘记的,人民要纪念他”。然而就是这样一位值得纪念的人物,时过境迁,如今又被大多数人遗忘。
提起林森,他可是一位叱咤风云的人物。比如在大革命时期,他就与居正、邹鲁、叶楚伧、张继、戴季陶等人在北京香山召开会议,宣布在上海成立“国民党中央党部”,以便与广州国民党中央相对抗。与此同时,会议还通过“取消共产党员在国民党中之党籍”、“开除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中的共产党员”、“解雇顾问鲍罗廷”等反苏、反共的议案。这次会议在历史上被称为“西山会议”,林森也成为西山会议的核心人物。
对于这些复杂的政治事件,我不好妄加评论。但是最近读书,却发现林森品德高尚,堪称世人表率。这恐怕就是他“为中国人民做了许多好事”的原因吧。这些书是我去台湾参加“纪念五四运动90周年研讨会”时在台北一家旧书店淘到的,估计很少有人看到,因此有必要向大家介绍一下。
先说私德。林森(1868——1943年),字子超,号长仁,福建闽侯人。他早年在家乡读书,后考入台湾中西学堂。1905年加入同盟会,1907年赴美国留学。辛亥革命后,他担任过国民政府临时参议院议长。1911年武昌起义后,他在九江响应起义,担任九江军政府民政长。1912年1月,他当选为南京临时政府参议院议长。1913年4月出席北京第一届国会,继续被选为参议院议长。1916年8月,出任广州孙中山大元帅府外交部部长。
1918年10月当选为参议院院长兼宪法会议议长。1921年1月出任非常国会议长。1923年10月在广州召开的中国国民党改组会议上,他负责国民党改组事宜。1928年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,当选为国民政府委员,10月当选为立法院副院长,接着又选为中国国民党中央监察委员。1931年他接替下野的蒋介石担任国民政府主席,直到去世。
然而就是这样一位身居高位的国民党元老,却长期鳏居,孤身一人。之所以如此,据说与他早年的感情经历有关。有人说,林森在家乡读书时,曾经由父母做主,与一位姓郑的女子结婚。二人感情很好,但婚后三年,郑氏因病去世,林先生遂发誓不再结婚。也有人说,林森有一个知书达理、性格娴雅的表妹,二人从小在一起,青梅竹马,感情很深。但由于父母的包办,致使有情人难成眷属。后来,这位表妹因抗婚而去世,终于酿成一场爱情悲剧。这就是林森终身不娶的主要原因。因为林森是一个独身主义者,所以社会上议论纷纷,一些离奇的传闻也应运而生。林森喜欢收藏。据说在他的收藏中,居然有一具女性骷髅。对于这具骷髅,他珍爱异常,视若生命。于是人们不禁要问:林主席既然不近女色,为什么要收藏女人骷髅?针对这个疑问,有人解释说这具骷髅是他表妹的遗骸。
对于这些离奇的故事,国民党元老黄季陆在林森诞辰100周年时,曾在文章中有所涉及。他说:“林先生生前有一件传闻,颇为人乐道,说他终身不娶,持独身主义,是由于少年时代的一段恋爱悲剧。他所钟爱的一位如花似玉,才学并茂的女郎不幸早死,未获百年偕老之愿。在对日抗战之前,林先生曾至广西桂林巡视,其时广西、香港各报,竞相登载林先生有一随身携带的手提箱,夜则必置于卧室之内,不许人移置。有人谓此箱内存有重要国家机密文件,故乃如此重视。又有人说箱内所放者并非机密档案,而是一具女子的骷髅,每当更深人静,林先生必抚摸至再,而后入睡。这当然是出于一种传说和新闻记者的渲染报道,是无法加以证实的。也许是在当时社会里,有权有势的人之中,生活浪漫,妻妾成群,纵情享受,无视纯洁高尚的两性情爱生活的人太多,而对于林先生持独身主义,终身不娶的美德特别予以神化,而制造出来的故事。”
写到这里,黄季陆又介绍说,当年胡适在文章中讲了一个小故事,可以为“林先生终身不续娶的至情,作一注脚”。胡适文章是1934年写的,发表于《独立评论》,标题是“国民政府主席林森先生”。文章说,在去庐山牯岭的路上,有林主席捐造的石凳,上面刻着“有姨太太的不许坐”八个大字。有人看了觉得好笑,便大言不惭地说:“我若有姨太太,偏要坐坐看,有谁能站在旁边禁止我坐?”但是胡适认为这正是林先生的聪明过人之处。他指出:“你有姨太太,你尽管去坐,绝没有警察干涉你。不过你坐下去了,心里总有点不舒服。林先生刻石的意思,也不过要你感觉到这一点不舒服罢了。他若大吹大擂地发起一个‘不纳妾’的新生活运动,那就够不上做一个无为主义的政治家了。”胡适在政治上是主张无为而治的。他认为,统治者有为,老百姓就无为,统治者无为,老百姓就有为。因此,中国古代无为而治的思想,具有民主的成分。这一点,在下面还要谈到。
晚年林森
从上述传闻以及黄季陆、胡适对这些传闻的解读中,可以看出在那样一个时代,林森先生尊重女性的意识是多么强烈。另外,林森生活俭朴,略有积蓄,因此他晚年对遗产的处理也值得称道。抗日战争爆发后,林森深深感到中国之所以遭受如此磨难,与自然科学落后有关。于是他在1939年立下遗嘱,主动把一生积攒的50万元作为基金,供奖励科学人才使用。这份遗嘱的全文如下:
语云:人生七十古来稀。森今年七十有二矣,身后之嘱托不能不预为之计。吾国自然科学人才之消乏,今昔同感,陶冶补充,刻不容缓。兹谨遵总理迎头赶上之遗训,将所存国家银行国币五十万元,拨为基金,以其每年利息,专作考选留学欧美,研习自然科学固定经费,并手自订定办法二十四条,嘱由能表同情于斯学者,恪守此方针而办理之,百年树人,是实始基,尚期共循此旨,矢守弗渝,用垂永远,而利国家,有厚望焉。
说罢私德,再说公德。
林森是1932年正式担任国民政府主席的。谈到这段历史,许多书是这样讲的:林森担任主席后,蒋介石表面上对他很尊重,暗地里却处处进行制约,使他没有一点实权,成了一个十足的傀儡,一件无关紧要的摆设。但事实并非如此。因为当时实行的是类似于西方内阁制的行政院长负责制,国民政府主席是国家元首,本来就没有实权,因此所谓傀儡、所谓摆设,不是对历史无知,就是有意歪曲。
为了说明这一点,不妨介绍林森的一件轶事。林森担任国民政府主席时,行政院长由孙科担任。不久孙科下台,汪精卫继任。按规定,行政院长组阁之后,应该率全体部长参见主席。但不知什么原因,汪内阁一直没有履行这一规定。很多天以后,一位部长忽然想起此事,便对大家说:“我们就职一个多月了,还没有去正式参谒林主席哩!”于是,汪精卫便派人通知林森,说明天上午要率领全体部长前来参见。第二天上午,当全体部长到达林公馆时,林森却突然“失踪”了。无奈之下,部长们只好留下名片,打道回府。没想到就在那天下午,林森又一个一个地回拜部长。这时人们才知道,他是因为“不敢接受参拜大礼”,才有意出门回避。
这件事在当时引起很大轰动,并被传为美谈。两年后,当林森连任国民政府主席并受到普遍好评时,胡适特意在上述《国民政府主席林森先生》中提到这件事。他说这个故事告诉人们,林森是一个识大体的人。他之所以这样做,是为了抬高行政院长的地位。因为当时中国刚刚实行行政院长负责制。如果他这个政府主席不识大体,不甘寂寞,不能把“政府主席”当做一个虚设的职务,那就很可能出现民国初年的“府院之争”,从而引起历史的倒退。正因为如此,胡适认为林先生这种在政治上无为而淡泊的精神,改变了“两年前党政军合为一体的国府主席的地位”,这是“林森先生在中国现代政治史上的重大贡献”。此外,胡适对林森有意约束部下,让他们不要揽权、不要干涉政治的做法也给予很高评价。
林森百年诞辰的时候,黄季陆在纪念文章中也提到汪精卫内阁没有参拜国家元首这件事。他说:这个故事在当时并不是一个美谈,而是汪内阁闹出的一个“大笑话”。林森之所以回避汪内阁全体成员的参拜,“是要借此机会给汪精卫这般不知礼,不识大体的行政院长一种教训”;他当天下午的回拜,“正是要这班人感觉到失礼和惭愧”。这种说法是否与汪精卫沦为汉奸有关,还需要识者考量。
对于国民政府主席的地位和作用,林森有他自己的理解。他说:“我的地位相当于神龛中的神位,受人景仰而不失其威仪,自然能保持庙堂之肃穆,家宅之安康。若神主显灵,则反倒一室彷徨,怪异百出。国家主席是虚君地位,其意义在于垂拱而治,不该去管的就不要去管,让有办法的人放手去做嘛。”这与胡适的看法是不谋而合的。
为了说明林森“并不是一个可以随便侵犯,不讲礼节,不讲体制的人”,黄季陆又讲了另外一件事。民国初年,袁世凯在北京参议院就任大总统时,居然佩带指挥刀、全副武装地来到参议院。当时正在担任参议院议长的林森看到袁氏如此耀武扬威,便毫不客气地对他说:“此地乃代表人民之最高机关,不得佩带武器入场,以崇法制。”
黄季陆还说:尽管林先生德高望重,但如果企图以这样的人“来补救畸形的政治制度”,就会落入“人治”的境地。因此,一个国家应该建立一种好的政治制度,有了制度,才有常规。有了常规,纵然是中等以上资质的人,也可以治理国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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